條款及細則

  1. 參加者必須為16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(18歲以下之人士必須得到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才可參加)。
  2. 是次推廣活動由雅虎香港舉辦,每人參加次數不限。雅虎香港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是次活動,以示公允。
  3. 參加日期及時間為2012年11月12日 12:00pm 至2012年12月10日6:00pm,一切時間以雅虎香港伺服器接收為準。
  4. 在參加日期及時間內成功完成登記及進行投票的用戶便可參加抽獎,有機會贏取Yahoo! Asia Buzz Awards 2012 頒獎典禮入場門票兩張,名額200個。每名參加者只限一次得獎機會。
  5. 得獎者將以電郵方式個別通知。其他參加者不會獲另行通知。
  6. 門票不可兌換現金或轉售。
  7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雅虎香港會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  8. 參加者必須遵守雅虎香港的服務條款、供應商相關之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者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9. 領獎時,得獎者需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實身份;如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記資料不符,雅虎香港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雅虎香港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10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事情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雅虎香港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雅虎香港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雅虎香港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11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雅虎香港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、登錄之資料或使雅虎香港寄出之通知,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雅虎香港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  12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雅虎香港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雅虎香港及其他獎品贊助商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13. 得獎者若未在雅虎香港指定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,視同放棄得獎權利。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。
  14. 如有任何爭議,雅虎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,包括但不限於取消任何人之參加或得獎資格,任何人不得異議。
  15. 本活動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,發生糾紛時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裁決。

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﹕39781
得獎結果將於2012年12月14日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公佈。

© 2012 Yahoo! Hong Kong Limited.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

鳴謝
全力支持
《Yahoo!人氣大獎2012頒獎典禮》門券收益扣除成本將撥捐願望成真基金,
幫助患病兒童達成願望,謝謝各Yahoo! 團購用戶支持!
受惠機構:
「Yahoo! 人氣大獎」 是首個以網絡人氣為單位、統計網民輸入的每一組搜尋關鍵字而得出的獎項;
2012年踏入十周年, 「Yahoo! 人氣大獎」更加入Yahoo!娛樂圈藝人資訊瀏覽量作計算,人氣大獎獎項更具代表性!
Buzz樂勢力
容祖兒的人氣大獎
古巨基年年有今日
Twins的十年蛻變
Buzz新勢力
多棲藝人 - 林峯
網絡紅人
當年今日
Buzz 星光熠熠
娛樂焦點 - 周秀娜
其實方大同是台灣藝人定香港藝人?!
亞洲區台星韓星
哪對合唱歌手最合拍?
Buzz頒獎台上,還有他們…
設定Yahoo.com.hk為首頁 Yahoo! 手機版 Yahoo! 工具列
分享: Yahoo! Fans Page
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:39781注意: Yahoo!會在此收集個人資料。想了解我們如何使用你的資料,請參考我們的私隱政策。條款及細則
© 2012 - 2013 Yahoo! Hong Kong Limited.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